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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素不可置信地瞪大眸子,气得一脚踩凳,脱口大骂:“靠他娘的人渣!呸!”
言毕,她鄙夷地往地上唾沫。
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,做得十分娴熟。
荀馥雅皱了皱眉:“注意言行!”
并非她嫌弃玄素粗俗,她只是不想如此率真可爱的女子因没教养被世人嘲笑鄙视,招来横祸。上一世,玄素便是因为言语粗俗遭怀淑公主记恨,一个不慎遭受其害的。
玄素为自己粗俗的言行心虚,赶紧收脚低头:“对不起,小姐,是奴婢失德了!”
荀馥雅揉了揉额间,暗自轻叹。
这该死的宿命,躲到这里都能遇见荀况的人!
虽不知他派出杀手追杀何人,但她总有一种预感,那是前世与她有所牵扯之人。
要不,尽快离开西南客栈?
西南客栈西北边的长平郡是个穷山恶水,人烟稀少的偏僻小村。这天夜里,村落与沙漠的交界处,人影浮动,火光在黑夜中游移不定,似乎在为亡灵引魂。
这里漫天黄沙,气候干燥,罕见人迹,可此刻黄沙之中,却站立着上百号人马。他们宛如风中的白杨树,直立不动,目光却投向南面,似乎在等待某位大人物的到来。
“世子爷向来不屑与权贵相交,究竟是何等人物,让世子爷在这里等?”
“能入爷世子的眼,还能有谁?”
“莫非是……那位曾经将西南王宫搅得天翻地覆的谢小阎王?”
“正是。”
“也对,这次王爷交代世子爷办的事颇为棘手,也只能找这位相助了。”
西南士兵在低头交谈时,脑海里立马勾出那人的形象。
鲜衣怒马少年郎,骁勇善战,却手腕阴狠,做事雷厉风行,从不心慈手软。
曾经以游侠的身份挑战西南十大高手,在西南遭到胡人骑兵的围攻时,少年骑着烈驹,一身铠甲,眉眼间充满了自信和傲然。
“区区一万胡人骑兵,何须惊慌失措。”
少年仿佛是天生的战神,与世子带领五千精兵奔赴战场,浴血奋战。
须臾之间,落日似乎被鲜血染红,天边的火烧云像是印证着此时战场上的血腥,沙场像是被烧焦一般,硝烟四起,浑浊不堪。
陌生而惨烈的战场,倒在地上的尸体尽是胡人骑兵。眼见手下总是毫无征兆地倒下,胡人将军惊惧了,望风而逃,然而,血海中,满身鲜血的少年踏过一具具的尸体,一步步朝着他走去,冷酷地斩下他的头颅。
少年拎着血淋淋的头颅,眼底猩红,犹如从地狱中爬出的恶鬼般,一字一句厉声道:“胡人骑兵,何足为惧!”
少年张扬自傲,不可一世,却又心系百姓,有血有肉!
……
“来了来了!”
人群中,不知何人发出了惊叫,西南士兵回过神来。
远处,一阵排山倒海的马蹄声传来,风沙蒙住了他们的视线。
待到尘土散去,只见人群中,一个鹤立鸡群的身影,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。
少年握着缰绳,高昂坐于马上,垂下双眼,蓦然看向他们,冷漠又高深莫测。
他身上的肃杀之气浓重,仿佛下一刻便会化身为浴血修罗,大开杀戒。
这,便是他们口中的谢小阎王,谢昀!
时至三日后,风轻云淡。
杀手自那日后,不曾现身。
窗外无边的戈壁荒漠,被烈阳蒸腾得热浪滚滚。一条条干沟毫无生气地横卧其上,除了些麻黄、沙拐枣等耐旱植物点缀其间,鲜少有动植物,大有“穷荒绝漠鸟不飞,万碛千山梦犹懒”的意境。
据闻客栈的房顶上可观大漠日出的绚丽,目睹夕阳染沙的景色,荀馥雅每每总想爬到客栈屋顶上看一回,可上一世的阴影带给了她这一世的恐高,她缺了点胆量。
客栈生意算不得蒸蒸日上,可也勉强维持生计。经营了一月有余,是时候给伙计们发工钱了。
荀馥雅刚下楼,伙计便跑过来抱怨:“东家,天子三号房的房客投诉我们这儿的酒是兑了水的,喝着没味,肉像干瘪的老女人,啃都啃不动,我明明给他提供店里最好的酒菜了,这都不满意,太难伺候了!”
玄素闻言,鱼叉往地上一锤,怒目圆瞪:“这是难伺候吗,分明是找茬?老娘、不,老子去揍他丫的,看他老实不。”
伙计见她提叉上楼,赶紧将人拉下来:“哎呀别去,难得遇到有钱的贵客,揍跑了钱就没了。”
玄素一屁股坐到台阶上,表情有些一言难尽。
见其双腿大张,举止不雅,荀馥雅不动声色地将人拉到柜台,安抚众人:“莫要生事,我待会给你们发工钱。”
“东家万福!”
伙计们喜上眉梢,将抹布甩到肩上便去干活儿。
工钱是打工人的命根子,荀馥雅不想在此种事上犯错,正儿八